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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幼教系】學群學分證明書申請

通知:學群學分證明書已印製完成,請「親自領取」之學生到系辦領取。
請勾選「郵寄」之學生寄出回郵信封到系辦。

親自領取:10606107、10606108、10606110、10606111、10606112、10606135、10606144
郵寄:10606115(尚未收到回郵信封)、10606161(尚未收到回郵信封)
以上學生若至112年9月1日仍未領取或主動告知延後領取,將會銷毀證明書,並不再受理申請補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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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學群學分證明書申請

申請日期:111年7月25日至111年8月1日

申請對象:本校幼兒教育學系學生。

申請條件:需修畢該學群申請表所列課程才可申請。

請將以下文件e-mail至系辦信箱nttuece089@gmail.com

並來電確認,信件主旨:學號○○○、姓名○○○申請學群學分證明書

1.歷年修課成績(至校務資訊系統畢業學分檢核匯出PDF檔案)。

2.學群學分證明書_申請表(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)。

3.欲申請之學群學分證明書模板(請填寫螢光處資料並回傳word檔,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、學群名稱)。

 

領取方式:

1.親領:本人親自到系辦領取(印製完成會於系網頁公告通知領取)。

2.郵寄:請來信附上A4大小以上回郵信封並貼足44元郵票(若寄至台灣本島以外區域請自行查郵資),信封之收件人詳填郵遞區號、個人姓名及地址

 

備註:

1. 正本學群學分證明書僅核發一次,請妥善保管。

2. 申請後,超過一年未領取者,證明書將進行銷毀,並不再受理申請補發。如有特殊事由,請主動來信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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