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幼教系】學群學分證明書申請
通知:學群學分證明書已印製完成,請「親自領取」之學生到系辦領取。
請勾選「郵寄」之學生寄出回郵信封到系辦。
親自領取:10606107、10606108、10606110、10606111、10606112、10606135、10606144
郵寄:10606115(尚未收到回郵信封)、10606161(尚未收到回郵信封)
以上學生若至112年9月1日仍未領取或主動告知延後領取,將會銷毀證明書,並不再受理申請補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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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學群學分證明書申請
申請日期:111年7月25日至111年8月1日。
申請對象:本校幼兒教育學系學生。
申請條件:需修畢該學群申請表所列課程才可申請。
請將以下文件e-mail至系辦信箱nttuece089@gmail.com,
並來電確認,信件主旨:學號○○○、姓名○○○申請學群學分證明書。
1.歷年修課成績(至校務資訊系統→畢業學分檢核→匯出PDF檔案)。
2.學群學分證明書_申請表(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)。
3.欲申請之學群學分證明書模板(請填寫螢光處資料並回傳word檔,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、學群名稱)。
領取方式:
1.親領:本人親自到系辦領取(印製完成會於系網頁公告通知領取)。
2.郵寄:請來信附上A4大小以上回郵信封並貼足44元郵票(若寄至台灣本島以外區域請自行查郵資),信封之收件人詳填郵遞區號、個人姓名及地址。
備註:
1. 正本學群學分證明書僅核發一次,請妥善保管。
2. 申請後,超過一年未領取者,證明書將進行銷毀,並不再受理申請補發。如有特殊事由,請主動來信告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