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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幼教系】模組、學群學分證明書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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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學群學分證明書申請

申請日期:114年6月18日至114年6月30日

申請對象:本校幼兒教育學系學生。

申請條件:需修畢模組或學群申請表所列課程才可申請。註:修畢特殊教育次專長者,取得教師證後,請至師培中心申請加註證明於畢業證書,無須至系辦申請證書。

請將以下文件e-mail至系辦信箱nttuece089@gmail.com信件主旨:學號○○○、姓名○○○申請學群學分證明書註:「表格請以電腦繕打,恕不受理手寫版本」

 

1.歷年修課成績(至校務資訊系統畢業學分檢核匯出PDF檔案)。

2.學群學分證明書_申請表(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)。(請回傳word檔,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)

3.欲申請之學群學分證明書模板。(請填寫螢光處資料並回傳word檔,檔名請註記學號、姓名、學群名稱)。

 

 

領取方式:

1.親領:本人親自到系辦領取(印製完成會於系網頁公告通知領取)。

2.郵寄:請來信附上A4大小以上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票(請以掛號寄送,若寄至台灣本島以外區域請自行查郵資),信封請寫清楚:收件人、郵遞區號及地址

 

備註:

1. 正本學群學分證明書僅核發一次,請妥善保管。

2. 申請一次後,原則不再受理申請補發。如有特殊事由,請主動來電或來信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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