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幼兒教育學系】109-1學期 兼任教師徵才公告-語言發展與矯治
國立臺東大學兼任教師徵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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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單位 |
幼兒教育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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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任職稱 |
兼任講師 |
名額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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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任期間 |
自 109 年 8 月 1 日 至 110 年 1 月 31 日 |
收件截止日 |
109年 6 月 8 日 (以郵戳為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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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1.碩士 2.特殊教育專長、語言治療專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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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授課程 |
語言發展與矯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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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資料 |
1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)。 2.本校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(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)。 3.大學以上學歷證明影本 註: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,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,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「與正本無誤」及簽名。 (1)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。 (2)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。(如公告附件表格) (3)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(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)。 4.與應徵職務性質相近之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影本。 5.教師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 6.碩(博)士論文及著作目錄。 7.課程大綱。
※以上資料係必備基本資料,請勿刪除。 8.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(由各聘用單位依需求自行增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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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單位 聯絡人連絡 |
姓名:涂靜君小姐 電話:089-517612 電子信箱:kelly80408@nttu.edu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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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一、應徵資料請郵寄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幼兒教育學系涂小姐,並請將「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」電子檔(.doc檔)e-mail至kelly80408@nttu.edu.tw信箱,並於電子郵件主旨填註「○○○應徵兼任教師」。初審符合資格者,擇優另行通知面試。 二、本校徵才網址:http://www.nttu.edu.tw/bin/home.php徵人啟事。 三、為配合依據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27條第4項、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」第14條之規定,辦理有無加害人登記資料查閱作業,請於寄送報名資料時,一併檢附查閱同意書並簽名。(如公告附件表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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