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系網上方圖

【111轉系】幼兒教育學系轉系審核作業要點

 

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修讀或放棄輔系(非副修模組)、雙主修(非主修模組) 及轉系、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申請公告

本系轉系申請日期: 111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18 日

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轉系審核作業要點

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 (105.5.19)

 

 

第一條:   本要點依據「國立臺東大學學生轉系要點」訂定之。

第二條:   幼兒教育學系 (以下簡稱本系) 學生欲轉出者:經本系同意後,向欲轉往之各該系申請辦理。

各系學生欲轉入本系者,須於依學校公告日內,向本系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第三條:   申請轉入本系者,應檢附以下資料以備查驗:

  1. 修畢前三學期成績單影本(大一學生檢附大一上學期成績單)。
  2. 自傳。
  3. 其他足以佐證學生志趣天賦之資料。

第四條:   每學年轉入之名額不得超過本系原核定招收新生名額之十五分之一 ,名額上限不為整數時得多增一人。

第五條:   甄選過程採初選與複選方式進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初選由系主任核定,初選資格如下:

  1. 轉系前總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需達八十分(含)以上或各學期名次在班級前百分之五十。
  2. 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(含)以上。

複選由系主任召開遴選委員會(含系主任共三位)進行面談後依錄取標準擇優錄取。

面談及錄取名額均由遴選委員會決定之。

第六條:   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,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