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1轉系】幼兒教育學系轉系審核作業要點
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修讀或放棄輔系(非副修模組)、雙主修(非主修模組) 及轉系、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申請公告
本系轉系申請日期: 111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18 日
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轉系審核作業要點
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(105.5.19)
第一條: 本要點依據「國立臺東大學學生轉系要點」訂定之。
第二條: 幼兒教育學系 (以下簡稱本系) 學生欲轉出者:經本系同意後,向欲轉往之各該系申請辦理。
各系學生欲轉入本系者,須於依學校公告日內,向本系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第三條: 申請轉入本系者,應檢附以下資料以備查驗:
- 修畢前三學期成績單影本(大一學生檢附大一上學期成績單)。
- 自傳。
- 其他足以佐證學生志趣天賦之資料。
第四條: 每學年轉入之名額不得超過本系原核定招收新生名額之十五分之一 ,名額上限不為整數時得多增一人。
第五條: 甄選過程採初選與複選方式進行。
初選由系主任核定,初選資格如下:
- 轉系前總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需達八十分(含)以上或各學期名次在班級前百分之五十。
- 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(含)以上。
複選由系主任召開遴選委員會(含系主任共三位)進行面談後依錄取標準擇優錄取。
面談及錄取名額均由遴選委員會決定之。
第六條: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,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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